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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规范利用新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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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型钢结构组合活动房房屋是一个相当大的市场,但是,目前国内临建市场比较混乱,活动房房屋良莠不一,安全质量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临建在使用中突然倒塌,有的被风吹倒了,有的发生火灾烧毁了,有的在安装或拆卸时倒坍了等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临建房屋的安全使用迫在眉睫。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轻型钢结构组合活动房房屋是一项很有发展前途的新技术新产品,但是由于在我国应用时间不长,在设计标准和加工质量上管理欠缺,反映在使用中的主要问题有:屋面漏水、柱子、梁和屋架等钢构件加工安装质量不高,钢构件锈蚀,防火性能差,等等。这些问题和轻型钢结构组合活动房房屋的设计和加工不规范有很大关系。
    目前,需要尽快解决设计依据和产品标准问题。轻型钢结构组合活动房房屋属于临时性建筑,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的规定,组合活动房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满足安全、适用、耐久等使用功能要求,为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可靠度,除应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外,活动房还应对材料性能、施工质量、使用和维护进行相应的控制。对控制的具体要求,应符合有关设计施工标准的专门规定。